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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6-03-25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薛慧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闫凯歌主持会议并讲话。

薛慧指出,党的二十大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深化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正值我市推进“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落实“服务企业年”任务的关键时期,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站在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高度、推动事业发展的现实维度,增强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薛慧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开展监督检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市委巡察组将按照“四个聚焦”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把握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市委组织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察工作政治要求高,党员干部关心、社会关注。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市委组织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与市委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闫凯歌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委组织部开展巡察,既是对组织工作的“把脉会诊”,也是对组工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的难得机遇。市委组织部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扎实的工作,全面准确地提供材料、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客观负责地反映问题,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巡察组完成各项巡察任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将坚持问题导向,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将巡察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全市组织工作提质增效。

市委巡察组将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现场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9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706328026(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寄信地址:中共枣庄市委第二巡察组(薛城区和谐路690号市纪委监委办公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800;电子邮箱:zzxc5z@zz.shandong.cn;还设置了1个巡察组信箱,位于市政大厦七楼东楼梯拐角处。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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