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社科联,各高校、市委党校科研处(社科处),市直有关单位,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各专项课题合作单位,各课题推荐单位及课题组: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枣社科字〔2025〕3号)要求,决定对关心下一代专项、外贸促稳提质研究专项、“清廉枣庄”建设专项、“揭榜挂帅”课题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课题已完成成果研究的立项课题开展结项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时间
请于3月16日前报送至相关合作单位,逾期将无法参加鉴定结项;不按时报送结项材料的,视为延期。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2.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3.鉴定书;
4.课题负责人需提交权威机构(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出具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
5.鉴定评审书。
鉴定申请表、鉴定书、查重报告等材料需要胶装打印成册,提交5份;鉴定评审书1式3份(单独提供)。
专项课题结项材料需按前期课题申报文件要求报送相关合作单位。课题材料电子版(以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均发至指定邮箱zzskghkt@163.com。
三、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1.鉴定申请。请登录枣庄社科网(http://www.zzskw.cn/)“理论研究”专栏下载需提交的相关鉴定材料。
2.鉴定组织。专项课题由合作单位依据《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枣社科字〔2026〕4号)第六章第二十条中第一项常规课题1-4项结项标准,组织3-5名专家鉴定评审,并将《结项鉴定拟通过名单统计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和课题结项材料于3月18日前报送至市社科联学会部,逾期不再受理。“揭榜挂帅”课题依据《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枣社科字〔2026〕4号)第六章第二十条中第二项决策咨询课题1-3项结项标准进行结项。
3.结项确认。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结项并复核后,对达到课题结项要求的课题予以确认,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凡未提供查重报告的课题,一律不受理结项申请。
2.申请结项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对研究成果认真修改完善,在下一年度重新提交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3.课题结项标准和要求:须提交一份10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成果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0%(摘要、参考文献、研究要点等不能有效体现研究成果成效的内容不计入统计字数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结项标准:
专项课题:(1)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或省级部门领导(厅级以上)肯定性批示的,或被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的;(2)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主要内容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中被收录或获奖的,在枣庄市社科联信息交流被采用的,在《枣庄社会科学》刊物上发表的;(3)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出版发表、领导签批、部门印发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并注明课题编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课题结项依据。期刊出版发表、领导签批、部门印发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签批或印发的课题成果内容单篇字数要不少于2000字,社科类报纸发表的课题成果内容单篇字数要不少于3000字;出版发表、部门印发、提交批示件的,研究成果应与出版发表内容、部门印发内容、批示件的批示内容在题目、文章架构、章节内容等方面相一致,否则不予结项。(4)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网的文章检索页面截图、附验证网址(纸质版1份),其他网站收录证明不予认可。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的不予认可。采用未经枣庄市社科联认可的公众号、网站发表的网络成果,或非社科类刊物、报纸发表的成果不予认定。在社科类报纸(含党报理论专栏)发表的必须是市级及以上发行的报纸。如通过非法渠道发表假冒期刊的成果一经查实,将不准予结项,下一年度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决策咨询课题:(1)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被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的;(3)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报送领导签批或印发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并注明课题编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课题结项依据。领导签批、部门印发的课题研究成果,签批或印发的课题成果内容单篇字数要不少于2000字。部门印发、提交批示件的,研究成果应与部门印发内容、批示件的批示内容在题目、文章架构、章节内容等方面相一致,否则不予结项。
4.专项课题咨询请联系各课题合作单位,联系方式见前期下发的课题申报文件。
市社科联联系电话:5759762
市社科联材料报送地址:新城民生路629号综合楼302室学会部
附件:
1.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2.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书
3.课题结项鉴定评审书
4.课题结项报送材料说明
5.材料封面
6.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拟通过名单统计表
7.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