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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6-01-23

根据市委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通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2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翟军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第十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妍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23日,3个市委巡察组向本轮巡察的1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忠诚的重要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宗旨意识的重要契机,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落地落实。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统筹领导;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靠上抓、抓具体;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打好集中整改期“攻坚战”;对一些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建立常态、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对于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立足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化以巡促建促治成效。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对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将有关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扩大巡察成果。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同配合,构建联动监督工作格局,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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