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迅速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有关要求。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注重实效,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制定、修订各项制度机制10项,初步形成务实管用、配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省院和市委工作安排存在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落实政治强检有短板”问题
(1)针对“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有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把学习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联系帮扶企业开展调研式学习,与枣庄联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联学活动,切实提升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制定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办法,规范补学流程,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核实补学情况,形成工作闭环,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三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理论学习内容和分管工作,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四是严抓培训纪律,对培训、学习等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做到学习请假、签到、补学全流程管理。
(2)针对“政治轮训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政治轮训办法,使政治轮训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二是组织两级院检察人员完成中检网院“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参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三是建立政治轮训台账,实现干警政治轮训精细化管理。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联络、反馈机制,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促进实现“每案必检”。二是全市检察机关通过重点评查、随机抽查、专项评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实现“四大检察”案件评查全覆盖。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和评查结果原汁原味反馈被评查单位,充分发挥评查工作检查纠错、个案评定、导向引领的价值效果。三是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双优”评选活动,拟从2025年度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活动中择优推荐10件优质案件、10篇优秀评查报告,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结果纳入专项重点工作激励办法,增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效不明显”问题
(1)针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力”方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通过走访企业、公开接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措施,推进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会签文件7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立足排查各类涉企案件,用好最高检推广应用的趋利性执法监督模型,深入发现监督线索,加大办案力度。三是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的打击力度,深挖上下游犯罪,强化“全链条”打击。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1件案件入选省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办案故事”。四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基层院建立“绿色通道”专门窗口,快速受理民生保障类案件。联合开展案件受理前简易听证、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建立案件线索登记台账,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对申请劳动仲裁案件建立台账,组织专人进行审查。加大案例培育力度,向省院报送各类民事行政典型案例11件,向省委政法委、最高检报送各类典型案例3件。深化“办案+治理”模式,做实做好检察办案成果转化,针对加油站租赁经营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2)针对“推动法治枣庄建设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研究制定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府检联动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工作机制。二是与公安、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完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座谈会,并就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与市税务局召开座谈会,针对涉税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移送、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常态化联动配合机制。
3.关于“职能职责履行有差距,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问题
(1)针对“司法办案理念有偏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专家授课等形式,持续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二是召开市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会议,做强做优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对全市1-10月份提捕、移诉案件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共同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对全市“捕后轻缓免”和“诉判不一”案件开展调研,促进监督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三是在市院刑事检察部门设立专门的侦查监督组牵头统筹开展工作,梳理检察监督中的问题清单及工作措施发送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暨重点工作推进会,稳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持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全市立案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每月开展分析研判并通报。四是对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邀请公安同志参加,共同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综合运用纠正违法等方式持续强化监督刚性,实现监督立案后移诉率和起诉率双提升。五是积极推动重大侦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对案件调查核实、跟踪反馈,形成“监督-整改-复盘”闭环。持续深入开展“挂案清理”专项工作,全市挂案已全部排查清理完毕。
(2)针对“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建立“综合+专题”分析研判机制,更加关注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已形成10份办案质效综合分析报告、2份专题分析报告、2份业务专题调研报告,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二是充分运用“三单制”工作法,加强异常数据、态势的提醒预警。根据省院反馈的可能影响办案质效的倾向性、异常性问题,制发提醒单,要求分析主客观原因,制定针对性举措。每月分析主要监督业务数据态势,及时发至基层院检察长,就主要监督数据规模进行重点提醒,确保整体办案质效向好、规模可控。三是多措并举,保持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态势运行平稳,主要监督案件数据规模维持在合理区间,符合检察办案客观规律。
(3)针对“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举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未检检察官的履职能力。积极组织未检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1名干警获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获竞赛特别奖。二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构建“分层分类、精准矫治、社会共治”的观护体系,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立足办案开展调研分析,形成了2025上半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突出问题。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三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意见,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认真落实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检察办案与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衔接,促进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诈骗等,以案释法。组织全市未检部门联合教体局、团委等部门前往中小学校、职业院校为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线上直播、模拟法庭、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治讲座39场次,受教师生1.9万人次,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在校园扎根。
(4)针对“落实‘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市“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专题推进会,通报全市前三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汇总全市开庭台账13次、听庭台账3次,通报全市活动开展情况1次。二是员额检察官听庭评议覆盖率达95.24%,对未被听庭的员额检察官安排听庭计划。三是全市开展观摩听庭评议案件66件,将不认罪认罚案件作为听庭评议重点,听庭评议不认罪认罚案件占比为65%。市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省中期“优秀出庭案件”。
4.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网络宣传阵地管理薄弱”问题
(1)针对“‘检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两级院案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等内容,明确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外部调取检察业务数据审批制度,通过台账化管理,确保数据调取规范安全。二是建立基层院拟公开法律文书备案制度,严格把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范围和法律文书公开类型,严把文书审核关口。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每个工作日定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2)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度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2次。结合本院具体工作,制定了市院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并及时发布。二是对2024年之前产生的机密级及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开展集中解密审核工作。研究制定部分涉密文件解密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通知,使解密、变更密级等工作更加规范。三是重新填报涉密岗位统计表和涉密人员统计表,确定涉密人员和涉密岗位。
(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廉洁行使检察权的风险防控不严密”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持续压紧夯实,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向市委报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院党组常态化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专题研究1次。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各部门和所属干警均完成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台账进行仔细审查,没有发现台账雷同问题。三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转载部分典型问题通报,提醒全体干警学习。收集汇总全市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例并汇编成册,以支部会形式印发学习,利用身边案例有力推动了警示教育工作。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回头看”,并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分析实施意见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落实中的难点,为制定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打牢基础。
2.关于“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会集体学习了最高检、中央政法委关于“三个规定”的有关规定,专门听取了全市“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汇报,并对填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全市填报情况,已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3次。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解读培训会议,向干警宣讲相关政策。三是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干警个人评先树优、职级晋升直接挂钩。
(2)针对“检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加强检委会委员选任工作,补充选配符合条件的员额检察官任检委会委员,并根据现有问题以及人员调整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部分检委会委员,推动检委会工作高质效发展。
3.关于“一以贯之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韧劲不够坚定。市院党组落实市委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不严实,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嵌入工作还不到位”问题
(1)针对“敢为善为的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成了一些历史遗留难题的解决,达到案结事了效果。全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对长期未结案件组织开展专项监控,逐案查清原因、分类施策。通过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闭环式整改,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2)针对“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完善数据审核重点、填录指引,强化指导培训,抓实抓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监管水平。二是落实市级院双月检查、基层院单月自查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推动检察官落实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将数据质量检查通报情况纳入专项重点工作激励办法。三是建立“数据质量联络员+案管监督员”协同监管模式,通过“人工+智能”形式强化数据核查力度。市院专职人员随时发现随时提醒,实行数据质量“日日清”,指导基层院借助数检通,研发配套小程序,提高数据核查发现率与处置率。
4.关于“厉行节约意识淡化,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内网开设节俭事务专栏,更新相关内容6篇,组织学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号召全体干警牢固树立节俭之风。二是实时登记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重点支出项目,严防问题产生。三是召开检务保障专题会议,规范日常开支、资产管理和公车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树立节俭、合规的思想认识。四是开展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引导各部门合理压缩计划开支,每一笔钱都要细致考虑其必要性和价值。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浪费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逐个部门征求对库存设备的需求情况,完成固定资产的发放使用。二是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并印发执行。三是确定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落实到人,提升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已有凭证,针对部分款项未附发票问题,重新检查账簿,贴附发票。二是明确财务人员分工,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三是严格审核8-10月财务支出凭证,确保账证相符,上报8、9月份资产月报表、隐性债务月报表。
(4)针对“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违规支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工会账务管理,对凭证审核、报销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确保账务处理合规。坚持工会经费支出以工会会员为标准,严格经费支出管控,坚决杜绝为非会员开支。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树立“依法列席是履职、不依法列席是失职”的理念。二是市院与市法院审委办积极沟通,明确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范围和程序,为工作常态化启动形成统一共识。三是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存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可能性的案件,加强与法院合议庭、办案人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列席案件动态。四是调度全市今年以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撰写情况通报,保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次数和效果。五是在受理并移送刑事检察部门的首次刑事申诉案件中写明包案领导,认真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明确提示办案人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案件。
(2)针对“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请示报告事项进行了界定和细化,制定并印发于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提醒、督促各基层院及市院各部门从严贯彻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制定印发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将其纳入市院机关十月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同时要求各基层院开展学习。
(3)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提交上会议题。二是严格执行上会事前审批制度,对议题进行合理区分和把关;在讨论决定事项时,确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建议。三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按要求在决策前后及时向驻院纪检监察组报告、报备。四是明确项目阶段、完成采购阶段,各上会一次;规范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提请单内容。五是会前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相应的材料,会后及时梳理会议记录,确保及时知悉“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乏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自查反思,破除选拔任用干部传统观念。二是分析市院机关年轻干部配备实际状况,对36岁以下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对可调整岗位和年轻干部人选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制定选拔任用干部实施方案,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副科级干部。四是对照年轻干部工作督导评估量化赋分表明确的工作任务,按照“青苗青松青山”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实施《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见效。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向各党支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核算标准。二是结合内部督查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各党支部党费缴纳明细、党费收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深化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四)“落实省院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有效,部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针对“市院党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市检察院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持续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枣庄实践做出更大贡献。
(二)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严防问题反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精准靶向纠治,实行逐项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
(三)持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着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市检察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的成效,为新时代枣庄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3011066;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527号;电子邮箱:qazwsxedcrfv121234@163.com。
中共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