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十二届枣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制度文件,总结交流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李妍,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清彬,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锡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晓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二级巡视员范奉一,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房栋等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主动服务大局,密切协作配合,稳妥有序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推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相关工作呈现“三个持续”,即:惩治腐败震慑效应持续放大、协作配合运行机制持续优化、反腐败法治水平持续提高。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聚焦重点、优化路径,进一步激活反腐败斗争的新动能。一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放大反腐败成效,做到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推进清廉建设;二要注重正本清源,以良好政治生态护航经济发展环境,做到着眼全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聚焦重点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转变观念加大涉腐洗钱打击力度;三要站稳人民立场,以纠治并举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做到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四要狠抓自身建设,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做到练就过硬本领、勇于改革创新、树立底线思维。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在推进反腐败目标任务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在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上凝心聚力,加强全流程、全要素协作配合;在推动反腐败规范有序上不断深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请示报告,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枣庄市酒驾醉驾、酒后寻衅滋事及背后“四风”问题发现处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分管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