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发现你们镇的煤矸石场关停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这些问题,目前要具体了解一下整改情况。”“我们发现郭河南支中段河道污染问题出现了反弹,这里主要说一下你们对该问题的解决。”这是滕州市镇村巡察整改督导组,针对镇村巡察发现“病灶”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的一幕。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巡察整改不全面、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滕州市开展了镇村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将“书记抓、抓书记”作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关键抓手。由市委书记牵头抓总、督促整改,其他县级领导帮包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巡察机构靠上配合,并逐级压实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村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我们将巡察‘回头看’融入日常监督,既要‘雷声响’,还要‘雨点大’。”滕州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王慎忠介绍,这是让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落地生根”的有效手段。
这个“雨点大”还要从以前“雨点小”说起。在此之前,巡察结束后,一些被巡察单位在落实整改中存在消极对待、被动应付的现象,反馈会上的“表态”掷地有声,反馈结束后则“风平浪静”,社会有反映,群众有意见。
去年12月,滕州市拉开了镇村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序幕,推行县级领导联系抓整改工作机制,将县级领导监督责任嵌入整改链条,对联系镇街巡察整改情况全面负责、全程协调,靠前指挥、一线督导,调度联系镇街的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20余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30余次。调阅相关资料5000余件,个别谈话400余人次,现场督导检查800余次,有效推动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为彻底抓出基层存在的问题,滕州各镇街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积极走村入户,对照台账逐项检查,确保真改实改。同时,该市设置6个督查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镇级10项、村级6项共性问题,扎实开展督查工作。在具体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按照“一事双推”工作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规定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又交由市级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多方联动,齐头并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据统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滕州督促整改村务监督不规范、党内生活不严肃、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122个,有效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