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是对峄城区供销社各项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集中会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峄城区供销社实际。峄城区供销社党组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行动,认真分析研究,深刻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一)扛实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3月1日召开供销社专题整改会议,认真学习巡察供销社党组情况反馈会议领导讲话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逐条逐句分析讨论巡察反馈意见,专项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4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区供销社党组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达到了触动思想、红脸出汗、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抓好整改工作思想认识。
(二)扛实整改责任,细化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复研究、分类梳理、深入分析、细化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按照分工和责任逐一认领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了巡察反馈的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三)扛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区供销社党组及时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协调力度。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抓落实,相关股室和单位具体抓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抓好分管股室和分管领域整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推进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四)扛实监督责任,严格督导落实。区供销社党组多次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巡察问题涉及到的人员,帮助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边查边改。党组班子成员对牵头整改事项全程参与、带头落实、一抓到底。对各股室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督促,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综合改革力度不足”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19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分别撰写了心得体会。4月19日组织机关人员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二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开展现场观摩活动相结合,激发党组成员干事创业的动力。
2.关于“对供销系统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2)针对“党组工作职责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将重大事项改革、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等内容列入党组议事范围。二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对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做出了规定,并严格执行,做到决策的科学性、程序化。
(3)针对“党组、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4月9日组织人员学习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4月20日组织人员学习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强化对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的认识。二是4月20日研究修订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规范区供销社工作运行,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供销社工作规则》中,对党组会议、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事项等议题的提出及确定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促进供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二是4月2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对党组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三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关于“核心职能履行不到位,为农服务宗旨意识淡化”问题
(5)针对“主动谋划作为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二是建立项目建设推进机制,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点项目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试行)》并成立了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做好清产核资、开展信用合作等工作。三是4月30日积极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等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和实质内涵。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
(6)针对“服务‘三农’主要载体作用严重削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对基层社房屋、社属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安全台账,并与基层社、社属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15份,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层社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基层社整合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试行)》,对15个基层社,通过开放办社、盘活社有资产等方式进行整合改造提升。三是3月8日向基层社下发《关于对网点使用基层社营业执照进行清理的通知》,4月8日对供销社网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等开展了检查,5月6日对于借用基层社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进行了注销。
(7)针对“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为农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大对为农服务中心业务的指导,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发展规划(试行)》,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区发展工作大局。按照“特色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要求,在全区具备土地托管条件、土地相对集中可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乡镇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并逐渐向行政村延伸,建设村级为农服务站。2021年建设乡镇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服务半径3公里。三是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项目等各项扶持政策,发展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四是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5月8日召开土地托管调度会议,外出学习土地托管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土地托管的有关政策。五是4月23日赴菏泽考察学习现代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5月7日与省社、市社对接,推进与峄城区的战略合作。由省供销社入股的省级土地托管公司已达成初步意向。5月26日至27日,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接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4.关于“落实深化综合改革政治担当不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问题
(8)针对“‘双线运行’机制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行业指导管理线、经营服务线“双线运行”机制。一是合作发展基金以市级供销社出资为主,区供销社及所属企业为辅,区供销社配合市供销社做好合作发展基金工作。二是指导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社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下属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运行机制,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区供销社下属企业均为区供销社100%占股,小型企业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目前,区供销社下属企业规模小,待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后,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四是指导下属企业公司规范内部管理,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农业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枣庄市榴花香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下属企业对企业内部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
(9)针对“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二是争取组织等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5月21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对理事会、监事会机构作了规定,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为做好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在进一步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后,及时开展换届工作,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
(10)针对“社企不分”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社属企业职能范围。4月20日修订完善了《峄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区供销社行使社有资产的所有人职权,享有对社有资产投资、运营的监督和管理职权。
(11)针对“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已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全区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二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2023年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开展电商服务、指导培训,推进电商发展,助推本地农产品销售。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大型直播活动12次,线上销售石榴、玉米、土豆、面条等产品13万件。三是区供销社与区邮政公司联合打造“峄家供邮”电商品牌,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农村综合服务经营网点、仓储物流配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区供销社依托区邮政公司“邮乐网”电商平台,开设“峄家供邮”店铺,邮政公司负责协助店铺的注册、搭建等工作。利用邮政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多的优势,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店铺的产品。“峄家供邮”的产品优先存储在邮政的仓库,销售的产品全部使用邮政的快递负责寄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未杜绝”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而不实”问题
(12)针对“认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供销社党组重要工作议题,2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区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2月28日成立峄城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扛牢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思想认识,3月22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从强化理论武装、压实管党责任、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峄城区供销社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3)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18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峄城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4月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再学习。三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对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四是4月20日分类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8份。五是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2020年度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4月23日对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考核。
(14)针对“对廉政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规列入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4月9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的实施意见》。二是结合被谈话人岗位职责分析隐患,4月份逐级进行了廉政谈话8人次。三是4月16日组织人员到区廉政教育展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4月20日利用供销社相关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月30日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5)针对“存在遮丑护短现象和‘好人主义’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9日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深刻写出检讨书,提高思想认识。二是4月1日区供销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存在遮丑护短现象和‘好人主义’思想。三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对违纪问题作出要求,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程序处理。
2.关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问题
(16)针对“内部财物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成立了区供销社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4月初,聘请第三方对现运营社属企业、基层社财务及机关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并于4月底形成了内部审计报告。二是4月20日研究修订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形成长效的防控制度和措施,4月23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审计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三是4月30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17)针对“对社有资产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设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加强基层社土地、房屋的管理、使用,逐步盘活基层社资产。对占用房屋的督促指导相关基层社进行收回,对低价出租的要求相关基层社合理制定租赁合同,再进行出租。二是对供销社系统资产进行梳理,对于峄城区供销社办公楼问题,做好登记,确保资产不漏记,不流失。四是对使用营业执照的网点进行规范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供销社的无形资产和品牌形象。5月22日召开全区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推进社有资产清理工作,确保我区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规范、保值增值。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8)针对“政绩观有偏差,制定目标贪大求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重新梳理了改革任务,对其中脱离实际的3项任务再次研判,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表》。二是4月23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9)针对“数字不实,底子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作总结的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对各科室的材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后上报。二是3月份聘请第三方对基层社社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于4月底形成了基层社社有资产台账,区供销社对照资产台账,深入现场进行了核实,确保数据准确,不出现遗漏。三是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梳理,建立台账,制定项目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表。
(20)针对“不敢担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建立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收益欠缴台账》,目前经峄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历史欠缴收益已全部收回。二是4月20日建立健全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大额投资管理办法》和《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借贷管理办法》规范为农服务中心的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
(21)针对“学风不严,调研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日区供销社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通报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部分同志学风不严,调研不实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党组学习进行严格规定,要求做好一学一记。三是要求党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时,要深入基层调研。4月份,区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基层遍访调研活动。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22)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9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4月20日修订完善了《峄城区供销社经费管理办法》,对费用报销流程作了严格规定。三是5月7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区财政局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常用文件汇编》,并严格执行。
(23)针对“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财经纪律,并对之前公款私存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3月19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讨,认真学习上级财经纪律,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公款管理责任人,压实资金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公款私存问题发生。
(24)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发放奖金,奖金发放须经党组集体研究。3月19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讨,退还违规款项。4月30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奖金发放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2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枣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二是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支出控制,规范支出科目,报销凭据合规。
(三)“机关党建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供销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26)针对“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研究修订了《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确定 2021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为土地托管服务。多次组织机关人员到镇(街)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托管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三是在《党组工作规则》中,对抓好党建工作作了要求,切实加强对区供销社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7)针对“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4月20日研究制定了《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方案》,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8)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在《中共峄城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中,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跟进学习、集中学习、现场观摩相结合,做到重点突出、学以致用。5月19日全市供销社系统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现场推进会议在峄城区召开,党组成员到古邵大辛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阴平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现场观摩。
(29)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4月1日区供销社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制定方案,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
(30)针对“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指导下岗失业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二是4月3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 4月30日组织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课计划安排表,与季度党员大会相结合,要求党课讲稿经党组主要负责人审阅。4月30日党组书记讲了党课。五是对部分党员催交党费,已完成上缴工作。
3.关于“供销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1)针对“供销社系统人员普遍老化,学历偏低,带动社员谋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供销系统人才梯次配置,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争取新录用公务员名额,5月25日向上级报送了《关于申请招录公务员的报告》,充实人员配备,努力改善机关人员年龄结构,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通过开放办社、吸纳系统内外人才等方式,对8个基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三是将今年定为供销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年”,着力打造“学习型、规矩型、务实型、创新型、担当型、争先型”六型供销干部队伍。
(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成效未充分体现”方面
1.关于“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建工作。二是4月23日组织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月30日组织人员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4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供销社党组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对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基层党建等工作做出安排,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四是要求棉麻公司党支部切实履行党建职责,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和使用,安排建立微信学习群。
(33)针对“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榴园镇对接。加快建设进度,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富康为农服务中心已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选址、备案、规划、设计和环评工作。目前,青苗补偿已全部到位,即将进行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3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峄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出严格规定,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有序规范。二是4月10日至5月8日对下属企业、基层社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盘点和梳理,建立了台账,并做好了登记。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理论精髓和内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供销社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充分运用巡察整改的成果,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推动区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三)抓好统筹兼顾,提升服务能力。峄城区供销社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把整改落实与做好为农服务工作统筹结合,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提高为农服务质量,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推动峄城区供销系统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7770789;邮政信箱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187号8楼808房间;电子邮箱ycqgxsadmin@zz.shandong.cn。
中共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