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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山亭区纪委监委 时间:2017-08-17


关于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冯卯镇张山空村党支部书记王科义因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村民违法占地和村民死亡土葬行为问题被问责。2015年,张山空村村民王某好、王某明、王某信在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1080平方米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2016年,本村村民陈某非法占用1024平方米村集体土地建设食品加工厂。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张山空村有6人未进行火化直接土葬。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科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凫城镇榆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金平因村集体土地承包人违法占地等问题被问责。2012年11月,榆树村村委会与村民董某家签订合同,将1900平方米村集体土地承包给董某家用于山羊养殖;2015年2月,董某家在承包土地上建设尼龙线加工厂,构成违法占地。2011年9月,榆树村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取村民杨某友、董某生宅基建设费用共计65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董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要坚决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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