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

市中龙山路街道:多措并举学习贯彻新《条例》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5

“不学不知道,一学才发现原来这些都是高压线碰不得呀!”市中区龙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永锋感慨道。10月15日,在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当学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关于丑化英雄模范等处分条款时,大家纷纷心有余悸,表示以前在微信上看到类似的东西,有时还会当做搞笑视频转发,没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触犯了党纪条规。

新修订的《条例》施行后,龙山路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学原文、找差异、严落实”等方式,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学原文,原原本本领学。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在公胜街社区主题党日活动上,由社区书记领读,大家共同学习新《条例》。为方便大家学习,街道党工委及时将新《条例》印发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新《条例》原文,使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新《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违纪行为及处理方式等。

找差异,修改内容重点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其中……”街道纪工委书记在机关支部大会上,对新《条例》增加、修改或整合内容向全体党员进行重点解读。将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刊载的新《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亮点释义系列视频和相关时事评论转发至街道微信工作群,方便大家对照学习,精准记忆。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在线学习竞赛活动,每天学习10道题,学习结束后参加在线测试。

严落实,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不能光学不用,要以新《条例》为准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长乐社区退休老党员王广明提议道。街道纪工委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对新《条例》要做到烂熟于心,学懂学通学透,恰如其分地运用到工作中,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街道党工委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与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作风整饬行动等相结合,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热潮。同时,将学习贯彻新《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日常考核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等,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